「外遇蒐證」以及「抓姦抓猴」是徵信社的主要業務,所以徵信社成員很容易面對以下兩個問題- 1.人在摩鐵/汽車旅館,你怎麼抓? 2.人在民宅,你又要怎麼抓? 摩鐵的相關課題,在另一篇有提到,在此不贅述。本篇本重心放在民宅抓姦上。 關於民宅抓姦,不管業務怎麼在外面天花亂墜。徵信社內部還是要誠實的面對問題,訓練也好;教戰手冊也好,一定要針對上述兩種情況提出解決方案,而且是可實行、可複製的SOP,不然怎麼賺錢呢?可以那麼說,「民宅怎麼抓姦與注意事項」的傳承是否做好,攸關著一間徵信社收入是否平順。
如果細分的話,民宅又分為好幾種,最簡單的分法就是-「委託人的」、「不是委託人的」,之所以如此分的原因也很簡單,如果是委託人帶進房間-完全沒有法律問題,杜絕私闖民宅或個人空間的相關法條,省去許多不必要的麻煩;但如果「不是」委託人的房子,那接下來就麻煩了,通常徵信社第一件事就是「想辦法追加預算」,先別急著責怪徵信社,如果之前在合約中沒講好,擅闖其他人的民宅真的會觸法,你要徵信社做觸法的事情,唯一的使喚方式就是「我給你錢,你幫我做」,有錢能使鬼推磨。 確定房子是屬於誰的之後,接下來就是進一步的細節問題「怎麼進去」、「現場怎麼蒐證」、「有沒有辦法全身而退」、「如果被告,有沒有辦法解套」,這些都是問題。或許大家期待著徵信社各展神通,剪斷電源、破窗而入之類的驚人手段,但徵信社也不是傻瓜,要是才幾萬塊就要進入其他人的民宅抓姦,結果換上萬把塊易科罰金甚至是其他前科,棒槌才這樣做。所以大部分徵信社都會先評估一下。有些徵信社比較謹慎,繼續等待下一次的時機;有些徵信社比較敢衝,民宅是小三的還是照衝, 至於注意要點,通常不外乎是各法條的邊界,像是常見徵信社會觸犯的法律: 1.傷害罪-無論是委託人跟被查人拉扯,或是元配跟小三扭打在一起,還有男性被查人羞惱成怒,跟徵信社人員起了衝突,這些都有可能發生。在保護自己以及掌握蒐證尺度的拿捏,都必須視現場情況來看。 2.非法侵入住宅-只要房子不是委託人所有,就有可能觸犯這條,就算是為了抓姦,但現行司法見解是個人隱私與自由還是大於外遇蒐證,所以就算是為了抓姦,一樣無法推翻「無故」的定義。 3.強制罪-為了拍照,常常有徵信社或元配會去拉棉被,有點法律知識的業務會阻止這樣的行為。 4.毀損罪-不管是破壞門鎖,還是打破玻璃,或是其他任何破壞物件的行為,通通都算在毀損罪。但同樣的行為要是換成該屋子是委託人的,徵信社只要事前簽約,基於案情需要破壞東西都不違法喔!所以大家現在了解...是不是屋主的差別有多大了吧。
進入民宅抓姦,除了上述可能觸法的風險外,還有一個重點就是-「警方到場時間的掌握與見證」,很多人覺得法條是冰冷的,好像犯了甚麼錯就馬上被抓去關,但現實世界的台灣警方並沒有那麼嚴格。以立達徵信社過往的例子,有被查人被老婆抓到後「見笑轉生氣」,拿刀一陣亂砍的情形,那...最後該位被查人有因為這項行為被起訴或判刑嗎?完全沒有,而且那是在警方看到的情況下喔!所以台灣治安確實不錯,但警方未必會嚴苛的照法條走,這一點對徵信社來說,某種程度是利多。 像是...假設今天雖然是在小三的民宅抓姦,但是警方來的時候雙方都談好了,大事化小,警方只是做一個見證,那當然甚麼事都不會發生。但如果警方來的時候「剛好」是雙方大打出手的光景,那自然雙方各打五十大板;那如果警方來又「剛好」看到外遇者耳鬢廝磨,甚至有更深入的肢體接觸,被抓的人當下自然也理屈,就算闖入者違法,也沒幾個被抓的人當下有那個定力去處理,畢竟真相在眼前,法律甚麼的,好像震懾力就沒那麼強了。 所以,如果未來您有這方面的需求,剛好對方又是帶回到自己的民宅,這難度毫無疑問會比較高,所以徵信社會收比較高的價錢,一點都不奇怪。當然,事前徵詢專業的律師與徵信社意見,準沒錯。不然您自己找資料,這方方面面的細節與問題,您又要如何面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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