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對於有婚姻關係的男女來說是一件很沈重且不堪的事。特別是有小孩的家庭會更加的擔心孩子受到傷害。
屏除那些為了一己私慾忘記小孩的父母者,所有的父母都不願意因為自己婚姻的失敗而讓孩子跟著受傷害。不過這樣沒有愛的維持方式,不過是怕離婚後孩子得不到他人照顧而一時的念想罷了。
那,要確定要離婚又要如何將對小孩的傷害降到最低呢?
離婚是誰也不想發生的事的,但到兩人見到彼此都厭惡的時候,離婚好像是唯一的選擇了。再說了夫妻整日打打鬧鬧,對孩子也不是什麼好事,不如給彼此一個痛快。離婚後的兩個人不管是誰都有探望孩子的權利,除非那種探望是想利用孩子達到某種目的,或者把孩子當做某種要挾去敲詐對方的工具,那樣的話提起法律訴訟也是可以的。在離婚的時候,不管是裁定離婚還是兩個人協議離婚,都要有一份協議書的,建議最好找律師好好諮詢一下,怎麼麼寫協議書,特別是關於探望孩子的那一條,該怎麼寫才能更好的保證自己探望孩子的權利。這樣在離婚後,就算曾經的夫妻成了仇人,你也有探望孩子的權利,對方要是不讓你探望孩子,你也完全可以上訴請求法律的幫助的。
就算法律不允許離婚後一方惡意拒絕另一方探望孩子,可現實中這樣的事情仍是很多,特別得到孩子撫養權的那一方,比如孩子由男方撫養,但一般來說都是把孩子交給孩子的爺爺奶奶照顧,而對於曾經的公婆來說,前兒媳探望孩子簡直就是仇人上門。這是很常見的事情,並沒有和影視劇中那般的善解人意啊之類。我記得我這兒就有那麼一家,兒子媳婦離了婚孩子奶奶撫養,兒媳婦探望孩子不但沒見到孩子,還被曾經個公婆好一頓毒打。所以你要有個心理準備,你決定離婚且不帶著孩子的時候就要儘可能的和對方的親人關係不要惡化,不但為了你的孩子好,也給你以後探望孩子創造了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