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二奶並非是一個法律概念。在婚姻法上正確的用語是重婚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而包二奶通常表現為有配偶的男性以金錢、物質支付給女方,雙方保持較為穩定的同居關係或較為固定的性關係,女方一般只與對方保持這種關係。嚴重的話,包二奶行為可能構成重婚,受到刑法的懲處,但大多數的包二奶行為沒有達到重婚的程度。
包二奶,是一種以金錢物質為基礎,以維持較長時間的性關係,出資者和被包養者通過類似商業協議的包養協議達成共識,被包養者的生活費用大多由包養者所出,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是一種變相的性交易,但有些亦有愛情基礎,尤其是古代中國和歐洲上層社會,由於多為包辦婚姻,不少人都有婚外情人,有些就是包養性質的。
調查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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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名稱 | 調查人員 | 時間/日 | 費用 |
大陸包二奶調查蒐證 | 視情況而定委派 | 14個工作天 | TWD $200,000元起 |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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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金 | 總金額的30%至50%,延長調查則視雙方需求而定 |
尾款 | 匯報蒐證資訊與結案報告,委託人支付剩餘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