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不曉得結婚後,夫妻間的財產有一定的法律規範,甚至會以為一定要去約定分別財產制,對自己才有保障,這樣我賺的錢才不用跟對方共有,才不用替另一半的債務負責,但事實上有許多女性同胞都是全職在家帶小孩的媽媽,分別財產制未必有利。
另一方面,如果沒有去約定分別財產制,將來離婚時就會有剩餘財產要分配的問題,這對於想要完全保有自己財產,自己賺的錢自己用的夫妻就不適合。所以,要採用哪一種財產制沒有好不好的問題,只有適不適合的問題。
夫妻財產制約定之後,也可以隨時依夫妻雙方的合意予以廢止或變更內容,但仍然必須以書面的方式廢止或變更,並且也要到法院辦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