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本文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稱之為「告訴之主觀不可分原則」。
大法官第569號解釋,告訴人可單獨對配偶撤回告訴,也就是老婆可在提出通姦告訴後,可單獨對老公撤回告訴,只剩下第三者是被告,告訴一旦撤回就不得再提告訴。
所以對於外遇事件發生,往往會看到外遇者把一切責任推得一乾二淨,讓小三獨自一人面對這一些困難的處境。畢竟法律上有規定,如果要元配撤回通姦告訴,必須是要與外遇者與小三的連同撤回才可,但是惹事又怕事的男人總會在當下求自保,所以有很多心軟的元配,會只撤銷外遇者的通姦告訴,把矛頭的全都指向小三,以解心頭之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