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民法§184Ⅰ後段:「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與民法§195Ⅲ:「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
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與人通姦違背民法規定一夫一妻制的精神,且使配偶被背叛造成精神上之痛苦,係屬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而加損害於他人;配偶精神上之痛苦,得請求損害賠償而通姦係二人共同的行為,其相姦人為共同侵權行為人,亦需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民法§185Ⅰ)。
很多都認為外遇離婚,就著重在離婚後的剩餘財產上,殊不知,自己的婚姻資到背叛,新中所受到的損害與創傷,也是可以向對方請求賠償的。所以面對受到背叛的婚姻,至少還能討回一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