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爭取監護權訴訟中的判斷標準有以下幾點:子女是否年紀小?過去經驗的主要照顧者為誰?夫妻雙方分別是否有家庭支持系統?倘若您的孩子年紀約為3~5歲以下,基於「幼兒從母」原則,通常法官會傾向將監護權判給母親,除非您妻子有明顯不適任的情形,例如:吸毒、犯罪、家暴等原因。而7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通常法院會請孩子出庭並徵詢其意願,此時子女的意見亦對法院之判決有重大影響。另外,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43條規定,若有發生家庭暴力之情事,則推定該加害人不適任監護子女。
依據民法規定,父母分居6個月以上,對於孩子監護權的決定,可以依照『離婚後,我想要孩子的監護權,該如何處理?』所列舉的方法來做。
依家暴法向法院申請保護令時,記得聲明「暫定孩子的監護權」及「禁止對方查閱你和孩子的戶籍、學籍、所得來源資訊」;在保護令核發之後,你就可以直接持保護令,到戶政機關幫孩子辦理遷戶口,以及禁止對方查閱你和孩子的相關資料。
調查目的 |
|
方案名稱 | 調查人員 | 時間/日 | 費用 |
子女監護贍養 | 視情況而定 | 視情況而定 | 子女監護贍養,詳細報價視案件情況而定。 |
注意事項 |
|
訂金 | 總金額的30%至50%,延長調查則視雙方需求而定 |
尾款 | 匯報蒐證資訊與結案報告,委託人支付剩餘金額 |